2024年10月15日

国家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09.24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和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引导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在0.5个百分点左右。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将全国层面的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5%下调至15%。

09.26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要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09.29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存量房贷重新约定加点幅度,促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时发布倡议,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公告:为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增强对金融机构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项进行调整优化。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10.08

国家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提出针对楼市持续偏弱,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10.12

财政部表示,将在近期推出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湖北省相关措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等部门印发了《湖北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取消购房限制

取消住房限购政策,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推进住房“以旧换新”

支持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为卖旧买新“搭桥”,收购二手住房可对外出售或用作租赁住房、征收安置房、人才房、保障性住房等;

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人三方联动,实现旧房“先卖”、新房“优买”。

财税支持

金融支持

公积金支持

强化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

支持各地通过购买商品房、改建、改造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

探索“带押过户”

全面落实二手住房“带押过户”,疏通跨行办理二手住房“带押过户”政策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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