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监督议题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省人民群众可以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需要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等事项,提出议题建议。
二、议题建议应当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这一主题主线,聚焦流域综合治理、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强县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基层治理现代化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属于省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
三、议题建议应当写明监督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四、议题建议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发至电子邮箱:hbrddyc@sina.com或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邮编:430071。
特此公告。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