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湖北瑞琪粮食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鼎辉沥青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双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城市白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应城市恒达工业用呢有限公司、应城市吕芦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情况
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具体债权金额,担保措施等以有关合同协议、裁判文书为准):
基准日: 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本金余额 欠息 费用 担保人、其他义务人
1湖北瑞琪粮食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00 2089401.250.00 应城市龙池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湖北蒲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朱剑、朱敬先、余翠玲、朱琦
2应城市恒达工业用呢有限公司10000000.00 7467663.3582200.00 周慧斌、应城市城中商业综合公司
3应城市吕芦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5480000.00 6846286.3111000.00 长江广场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唐浩、汪超文、蒋娟、中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陶勇军、陈潜峰、唐金涛、袁华林、万文丽
4应城市白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4820000.00 5800216.5647000.00 湖北和瑞贸易有限公司、陈雄、陈勇、张华、李友芳、陈俊、瞿群英、陈杰、熊从珍
5湖北双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777820.00 4622669.715000.00 应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潘丽萍、范跃华
6应城市鼎辉沥青建材有限公司7042400.00 4106533.42260.00 应城市福贵投资有限公司、丁红英、王景国、丁世兵、冯丹、彭火清、丁贵秀
注:借款人(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投资人要求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712-2533866
公司地址:孝感市孝南区崇文路7号14楼
在上述不良资产处置公告期内如有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等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行为的,可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来函或来电反映。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狄先生,027-87815681,举报邮箱:jijianjiancha@hubeiamc.com
湖北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