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严芳婷)10月8日,《武汉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将从促进就业提质扩容、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等6个方面发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民营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若干措施》指出,大力支持经营主体稳岗和开发就业岗位。开展“个转企”扩量行动,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获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同时,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对全市每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排名前30的企业,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的奖补。
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措施》明确,将打造一批创新创业特色小镇和街区(园区、楼宇)。鼓励各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降低入驻门槛,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大学生创业团队使用。武汉将为初次创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30万元、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打造“英雄杯”等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品牌,每年筹集不少于2000万元对300个以上优秀项目给予5万元至50万元资金扶持,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在汉落地。
武汉始终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若干措施》提出,将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的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同时,每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1万个,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补。减轻高校毕业生租房安居负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上同类房产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
今年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预计超过40万人。武汉人社部门全年将统筹举办各类招聘活动800场,筹集岗位50万个,征集就业见习岗位1万个,留下大学生30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