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75年栉风沐雨,75年砥砺前行。75年来,湖北民政系统围绕不同时期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民政事业取得历史性发展和成就,有力服务了湖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兜底线 救急难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大幅改善
改革开放初期,湖北民政事业费投入为9464万元,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湖北民政事业费支出显著增加,2023年达到216亿元,为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提供了坚强的财力支撑。
社会救助从临时性措施发展到制度化保障,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水平逐年提升,每年近200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超过29万人(次)得到临时性生活救助。
儿童福利从孤儿保障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延伸,1.9万余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达到74.1%。
残疾人两项补贴惠及48.1万困难残疾人和74.3万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从强制性收容遣送转变为自愿受助、无偿救助,近年来年均救助3.4万人次。
21世纪初,襄樊市儿童福利院与襄樊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等单位合并。如今,襄阳市儿童福利院已成为集孤儿弃婴收养、保健养育、医疗康复、残儿功能训练、特殊教育等功能融合兼顾的“养、治、教、康、社会工作、安置”一体化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
抓供给 提质效
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养老服务从面向困难老年人逐步拓展到全体老年人,加快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相结合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378万人,占总人口23.6%;共有养老机构2010个、床位29.48万张;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3万个;老年助餐服务中心城区覆盖率达到49.8%。
全面建立高龄津贴制度,147.4万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覆盖16.21万经济困难老年人。
过去福利院文化娱乐活动形式单一,现在每天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中秋节、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组织老人出游、书法、绘画、手工制作、打太极拳等,让老人乐享晚年。
强管理 优服务
民政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省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达到3.1万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7.4万个,吸纳就业人员35.5万人。
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慈善组织体系逐步健全,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初步彰显。2023年全省慈善组织共接收捐赠款物46亿元。
区划地名管理不断优化,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乡级勘界任务,形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1:10000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线)矢量数据“一张网”。
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不断规范,75个县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达到国家3A级以上标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近年来平均每年办理婚姻登记超50万对。
婚姻登记的内容和形式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发展和变化,从最初的简单登记到近年来我省各地持续探索在婚姻登记环节增强仪式感和纪念性,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创设室内室外颁证场所,探索将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在公园等标志性场所,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婚俗领域新风尚正在加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