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9日

生态质量明显改善 绿色低碳迈上新台阶

湖北加速迈向生态强省

黄冈市遗爱湖美景。俯瞰松滋洈水水库,绿水青山尽收眼底。

武汉市蔡甸区美丽山乡。

作为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湖北始终围绕“把湖北建设成为生态制度健全、空间格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绿色生活普及、生态文化先进的生态强省”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

目前,湖北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国土空间格局更加优化,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三水共治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省建设成果丰硕。

生态文明制度持续完善

20.1%国土面积纳入红线管理

2016年以来,湖北共推出109个改革项目。其中,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项目《湖北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湖北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持续创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机制》分别荣获第一至四届湖北改革奖项目奖。

全省基本构建“3+1+N”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出台《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围绕长湖、沮漳河流域、府澴河流域等重要要素和区域开展协同立法;成立“湖北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发布了现行且有效的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标准共计21项,其中《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填补了磷矿开采行业标准的空白。

湖北在全国率先推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创新驻点执法形式,推动执法信息化、标准化、透明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司法保护基地”的环境司法模式日趋完善,形成三级法院“1+5+10+N”环境资源审判体系,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审判协作实现全覆盖,2013年以来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0975件。

全省17个市州、88个县(市、区)均已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先后与湖南省、江西省、重庆市签订长江流域鄂湘段、鄂赣段、渝鄂段生态保护补偿三年协议,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健全。2023年全省排污权出让收入决算数为2.15亿元,位居全国前列。

随着《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并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湖北推进构建“三大都市圈引领、四大发展带支撑”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三廊四屏多片区”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荆楚大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7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0.1%;同时发布省和各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按照流域、区域协同管控要求开展动态更新,逐步健全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通过实施种植业两区划定、畜禽养殖业与水产业“三区”划定,湖北构建了农业绿色发展空间与产业布局。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和治理,创建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13个,新建和美乡村200个。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生态价值加速转化为经济价值

湖北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加快实施,持续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制造强国高地、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和现代农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聚焦工业领域,湖北开展“技改提能、制造焕新”行动,实施“技改13条”等政策,“一业一策”推进冶金、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累计实施工业技改项目1.3万个,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23年,全省累计已有198家绿色工厂、1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8家绿色工业园区、54个绿色设计产品列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

围绕农业领域,全省积极推进农业生产区域布局优化,加快形成与生态环境承受能力、自然资源禀赋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力空间布局。17个市州、74个渔业重点县(区)政府全部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渔业产业布局更趋合理。湖北累计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6个,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县5个,打造2000亩及以上集中连片示范点39个。2023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22万吨,连续28年居全国淡水水产品产量第一。

聚焦服务业领域,湖北实施现代服务业提升行动,培育现代服务业万千亿产业集群,服务业增加值稳居全国第9,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模稳居中部第一。武汉市江汉路步行街获批全国示范步行街,襄阳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培育壮大智慧养老、数字家政等新业态,新型消费提质扩容。

在生态旅游业领域,湖北生态环境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的实践探索成效显著。黄冈市大别山红色旅游区、湘鄂西红色旅游景区等代表性经典景区发挥引领作用,全省红色旅游资源得到开发利用。“游湖北”平台已整合省内570多家景区、200余家文博场馆、1.2万余家酒店、2200多条线路、1100多个特产商品等资源。截至目前,该平台累计营收突破6亿元,服务游客2500余万人次。

推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目前,湖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湖北省率先在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探索跨区域协同立法,宜昌、荆州、荆门、恩施和神农架林区协同完成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

发布《湖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纲要(2014-2030年)》,全省确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7大优先区域、8大优先领域及26项优先行动。同时,湖北主动融入国家植物园体系,积极创建华中(武汉)国家植物园,在宜昌、神农架申报建立野生植物扩繁与迁地保护研究中心,在房县、钟祥和神农架开展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试点建设。

7个试点县(市、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评估完成,全省汇总形成《湖北省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物种名录》《湖北省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开展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常规监测,全省在“两江两库”(长江、汉江、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五湖”(洪湖、梁子湖、长湖、斧头湖、龙感湖),设监测站位36个;在长江干流39个县市区继续开展长江干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截至目前,湖北发现3种未被描述的鱼类新物种、中国新记录昆虫2种、湖北省新记录昆虫19种以及湖北省新记录鸟类——白背啄木鸟,在全省长江段观测调查中目击到江豚64头次。

全省累计创建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3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4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44个省级生态乡镇、6428个省级生态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创建数量在全国排名第六,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中排名第四,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一。湖北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保持全国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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