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8日

省民政厅厅长李丽——

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光正 通讯员 柯学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锚定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目标定位,对全省改革发展作出了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部署,为全省各级各部门做好本职工作指明了路径。”近日,省民政厅厅长李丽表示,全省民政系统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老年人和各类困难群体。

健全基本民生保障制度

确保“兜得牢”

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是党和政府最深切的牵挂。

今年以来,全省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关爱服务措施,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全省民政系统将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逐步将保障对象从特定群体向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转变,在服务内容上将以资金物质保障为主逐步向资金与服务并重、物质与精神帮助兼顾转变,切实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确保广大特殊困难群体在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都不掉队’。”李丽说。

在社会救助方面,健全早发现、早干预的主动救助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在残疾人福利方面,坚持“普惠+特惠”的原则,健全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扩大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供给,健全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制度,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切实增进残疾人生活福祉。

优化“一老一幼”服务保障

确保“养得好”

“一老一幼”是大多数家庭的主要关切,也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

今年,省民政厅领办4件老有颐养省级民生实事,着力推进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在全省部署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统计分析工作,在全省28个县(市)240个村实施“童伴妈妈”项目,有效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

“省民政厅将抓实抓细‘一老一幼’这两个重点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让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享幸福晚年;让孤儿和困境儿童幼有所育、幼有所护,安全幸福成长。”李丽表示。

一方面,推动养老服务做好四个转变:积极发挥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牵头职责,从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为主向服务全体老年人转变;建好用好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从政府供给为主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供给转变;推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机构,具备条件的乡镇福利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中心福利院,持续建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快形成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并向家庭延伸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格局,从机构养老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转变;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发展医养康养产业,从兜底保障、生活照料向更有质量的医养康养相结合服务转变。

另一方面,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建设,推进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阵地建设,实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守护工程,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提升民政治理和服务效能

确保“服务优”

社会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普及普惠是共同富裕的基本维度与判断标准。

“省民政厅将持续深化民政领域相关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效对接、相得益彰。”李丽介绍。

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社会组织助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共同缔造、共同富裕5大专项行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中建功立业;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加快完善慈善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机制,更好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更多的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掌上办、跨域办、高效办;全面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深化婚俗改革,积极发展“婚姻+文旅”甜蜜经济;推动标准地名在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一标三实”建设工作中规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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