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决定》,由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