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9日

厚植监督工作的为民情怀

“口袋公园”装进民生幸福。(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薛婷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婧 通讯员 仁轩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人民性是人大监督的基本属性。人大行使监督权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就是维护人民利益的过程。

1954年,新中国首部宪法即“五四宪法”,明确了人大监督权。2006年8月,监督法的出台,对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行使作出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

70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跟大事要事、紧贴民生民利、紧扣热点难点,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保证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审好政府部门“账本子”,管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7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预算执行等报告。

创新发放文旅消费券、“惠购湖北”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家电消费券14亿元,直接带动消费72亿元;全年民生支出达7341亿元,连续9年超过75%……审议报告时,“钱袋子”向市场和民生倾斜成为关注的焦点。

审好政府部门“账本子”,既要看“资金盘子”又要看“项目盘子”,既要看“花钱进度”又要看“花钱效果”。

省人大常委会打造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到决算的“全链条”审查监督流程,不断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致力把钱花在“刀刃”上——

去年,首次在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综合报告的基础上,审议投资、消费、就业3个分报告,督促提升计划执行效果。选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惠系列”湖北消费券、农田建设补助、就业补助等专项资金开展重点审查。

国有资产,是人民的共同财富。省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将各类国有资产及其管理情况全部纳入监督范围,“不留空白”地守住管好人民“家底子”——

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分析,审查年度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推动优化调整部分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向。

开明渠、堵暗道,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省人大常委会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对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管理、偿还等环节进行监督,守好“钱袋子”——

选取物流产业园区、大数据中心等领域,开展政府债券项目资金专项审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及3个部门审计整改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专题询问,是人大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形式。

2010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聚焦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请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自此,专题询问成为省人大常委会的常态化工作。

10多年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安全生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议题,人大“出卷”,政府“答卷”,人民“阅卷”,人大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断深化。

“请问省科技厅,如何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政策知晓度不高、落地难问题?”聚焦科技创新,与会人大常委会委员辛辣提问。

围绕安全生产,在连续4年组织执法检查、法规修改、跟踪督办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

今年9月,为进一步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还将聚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开展专题询问……

始于“问”,重在“答”,目的在“改”,专题询问以“人大之问”开启,双方良性互动,形成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合力。

聚焦省委中心大局,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省人大常委会紧扣重要政策、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打好监督“组合拳”,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提升工作质效,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更好实施——

聚焦生态环境,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检查湿地保护法、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实施情况,开展全省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专题调研,组织“襄荆荆宜”开展大气污染传输通道联防联控协同监督。

聚焦民意民生,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学校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全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等,开展教联体建设情况调研,审议全省物流降成本工作情况报告、全省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司法公正,是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治权威的基础,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

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好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当好司法公正“监考人”。听取和审议省法院上半年工作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省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

实现司法监督“零距离”。近两年组织省人大代表4批次集中察看法院庭审,审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实施情况报告,促进司法公正。

在实践中创新机制,让监督“牙齿”有力“咬合”

涉及省人民政府职责18条、市人民政府15条、县人民政府15条,涉及省级部门33条、市级部门36条、县级部门36条。

这组数据来源于,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时的大摸底。

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各级各部门法定职责完成清单,在执法检查中,逐条查看法律规定落实了没有、法定职责履行了没有、法律责任追究了没有。

湿地保护,兼顾保护与利用。如何以有力监督助推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早在制定工作方案时,便将“两全”工作机制列入其中,即以效果为导向,坚持检查内容全覆盖、检查范围全覆盖、代表参与全覆盖,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自查、检查、群众监督发现问题,通过自己改、协同改、请示改整改问题,推动“发现问题全整改”。

将每一次执法检查,作为监督工作机制创新实践的大练兵。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真监督、敢监督、善监督,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督方法机制,让监督“牙齿”有力“咬合”——

在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中,探索定项检查、定案抽查“两定”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以“解剖麻雀”的方式找问题、查原因、提建议。

在监狱法执法检查中,探索建立问题全面征集、当面会商、扩面转交“三面”问题征集和交办机制。

在汉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中,探索法律规定清单化、重点问题数据化“两化”做法。

构建监督大格局。省人大常委会整合力量资源,在贯通融合中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切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在武汉市江汉区汉兴街道设立全省首个备案审查基层联系点,进一步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动、市州全覆盖,推动长江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首次在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后附问题清单,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

无论是监督工作整体推进,还是专项监督精准聚焦,省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创新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水平,打造出更多看得见、叫得响、辨识度高的实践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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