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1日

1700万立方米取水权抵押贷款1000万元

——看应城水资源变水资产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胜 汪训前 陶忠辉 方桐

9月7日,应城市大富水河左岸老铁路桥南取水口,泵站电机轰鸣,河水顺着地埋管道被送往3.2公里外的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表实时显示取水量,并通过在线计量设备及时传输至水利等监管部门。

新都化工是应城工业用水大户,每年从大富水河取水1700万立方米,每立方米0.15元,年上缴水费255万元。

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2013年新都化工向当地水利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获得取水权。

此时,水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变成企业私有资产。

2016年水利部印发《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等实施细则,旨在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水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完善水权交易制度的关键一环。

2024年,我国开始试点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湖北成为两个试点省份之一,选择应城等十地开展试点。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刘良莉介绍,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可以明晰产权,保障取水权人对水资源使用的权利,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有利于水权交易制度完善,推动取水权转让交易、抵押融资,帮助取水权人缓解融资难。

6月4日,新都化工获得应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湖北省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证书标明取水量、水源类型、使用期限、不动产单元号等多项取水权信息。

湖北观涛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杨大洲称,取水权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项使用收益物权,在取得不动产登记后,它同探矿权、采矿权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可用于抵押贷款和转让交易。

至此,新都化工取水权有了新身份,变成可抵押资产。

6月5日,湖北银行孝感分行到新都化工开展上门服务,寻求取水权抵押贷款业务合作。8月29日,新都化工用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作为抵押物,在应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抵押登记,30日,湖北银行应城支行对新都化工发放取水权抵押贷款1000万元。

这是全国首笔取水权抵押贷款业务。因为一张证书,资产变资本,“企业不敢贷、银行不敢放”的难题迎刃而解。

我省将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列入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建设清单,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登记流程,推动抵押融资。目前我省共颁发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24本,其中6家公司已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刘良莉透露,我省将总结首批取水权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

水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后,水资源变成水资产,抵押贷款后又成为可用资金。一项改革,使企业多出一笔经济账,更交出一笔生态账。

“取水权登记后,公司取水量锁定,不能超过规定值,否则就违规用水。这迫使企业必须节约用水。”新都化工行政总监谢建伟介绍,公司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和水循环利用,每年可节约用水五六百万立方米,约占规定取水量30%—40%。富余出来的水可通过水权交易市场售卖,获取额外收益。

目前中国水权交易所设在北京,2023年湖北完成首笔水权交易,交易量1000万立方米,成交额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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