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5日

特物丢件赔付亟待完善规则

□ 李英锋

快递公司寄丢毕业证,只赔付3倍运费共计36元,合理吗?近日,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快递公司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共计90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9月4日《法治日报》)

未保价的快件丢失或损毁,快递公司普遍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确立的三倍运费赔偿封顶行规。但现实中,有些快件的市场价值较高,或者具有特殊的用途、价值、意义,三倍运费赔偿封顶的行规,难以补偿消费者的权益损失,引发了大量争议。这起毕业证“丢件”案件,在司法实践层面对三倍运费赔偿封顶的行规进行了“突破”,对于快递企业完善特殊物品寄递规则、消费者维权都有示范意义。

毕业证书属于特定物品,包含了特定的精神利益内容,更是持有人求职、参加各类考试的必要条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快递渠道寄递毕业证、录取通知书、公证文书、合同、相关证明或文件、遗嘱、遗物等特殊物品的情况越来越多。这些特殊物品往往都具有溢出于市场价值之外的特殊价值或意义,其在快递过程中的丢失、损毁,会给消费者造成多重损害,也会给快递企业带来成本损失和经营风险。

盱眙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判决快递公司对毕业证“丢件”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对契约规则的尊重,更加公平合理。这起“丢件”案件也警示快递企业,应针对特殊物品建立特殊快递机制,制定特殊快递标准,以提升安全履约、完全履约的成功率,并提前向消费者提示寄递风险,与消费者约定快件丢失、损毁的赔偿责任。同时,有关部门也有必要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给消费者维权和快递企业担责提供清晰、权威的依据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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