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决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具体部署,明确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等一系列重要改革任务。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机制的研究,推动各项相关制度有效运转并协同起来,意义十分重大。
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来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机制的完善,既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又对新时代新征程中更好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就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逻辑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通过将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融入民主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中,从而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而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机制的完善,则关系到人民在治理过程各个环节的参与能否得到真正落实。只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机制在国家治理的各个层面顺畅而有效,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才能得到充分体现,民主的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才能得到充分兼顾,并最终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闭环”效应。
总体而言,我们需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机制作为研究的核心概念,将有效治理的实现路径作为研究的落脚点,重点探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机制及其优化路径,并构建出科学系统的理论体系,在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效能感、满意度和获得感的同时,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