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通城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赔偿给小天(化名)的112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
2019年9月21日,刚满6岁的小天在通城县一家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练习“下腰”动作时不慎摔倒,脊髓损伤导致截瘫。
去年8月30日,法院判决舞蹈培训中心经营者杜某、毛某共同承担70%责任,折抵已垫付医药费后应赔付小天112万余元。
然而赔偿款的执行之路,一波三折。今年6月,小天的监护人刘某来到通城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执行。该院检察官细致审查发现,在执行阶段,杜某、毛某借用他人名义经营多家培训机构,且有转移账户资金的行为,具备履行赔偿义务的能力。
6月20日,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恢复对案件的执行。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于7月2日启动案件执行程序。
随后,杜某、毛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先后被当地警方刑拘。
8月6日,在检察机关监督下,被执行人杜某、毛某委托亲属将112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李蔓 冯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