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伟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内生于我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大战略,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安全能力的重要方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要从强化连接力、创新力和保障力入手,着力解决我国产业体系韧性不足、安全风险突出的问题,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相关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现实指向
产业链是企业通过分工和交易构成的相互关联的体系,供应链是产业链上各企业之间及企业内部的供应关系。两者虽概念不同,却共同反映出现代产业竞争的特征:复杂的国际分工与竞合关系。对于企业而言,产业安全主要意味着供应链体系稳定,企业通过强链补链应对新进入者的威胁和同类产品的替代,提升自我竞争力。在国家层面,产业安全主要指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在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环节不会被“卡脖子”。在实践中,政府往往将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科技政策等协同使用,成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有力工具。当前,全球供应链日趋短链化本地化,大型跨国公司纷纷围绕供应链的流动性重新安排全球生产基地,世界工厂日益呈现分布式特征。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是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的必然要求。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并非应对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的被动之举,而是党中央为确保经济安全和提升产业竞争力作出的战略主动选择。早在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一文中就指出:“产业链、供应链在关键时刻不能掉链子,这是大国经济必须具备的重要特征。”2023年,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建设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通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设各环节有序衔接、运行流畅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利于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与稳定性,进一步挖掘内需市场,提升消费品供给能力;有利于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增强我国企业“抱团出海”的综合竞争力,以及抵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能力。
直面当前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面临的主要问题
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不健全导致韧性不足。产业链供应链的最大特点是链条化,牵一发而动全身,链条上任一环节发生变化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一是产业体系还不够完备。部分产业链环节存在缺口,尤其缺乏深耕某一领域、具有领先技术优势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链主企业的带动作用尚未完全发挥。部分地区在招商引资上喜新(战略新兴产业)厌旧(传统产业)、喜大(大企业)厌小(中小微企业),不利于构建链条完备、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二是供应链体系有待健全。30多年前,英国物流专家马丁·克里斯托弗预言:“21世纪的竞争不再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和供应链之间的竞争。”目前仍有少数地方将供应链建设视为企业层面的事情,没有认识到供应链背后蕴含的是国家强大的制造能力和配套能力,对供应链的整体统筹规划不足,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政策协同、要素流动、资源共享、协同招商利益分享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产业韧性不足。
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核心环节还存在“卡脖子”风险。我国尚有部分产业对外依赖度较高,安全风险突出。例如集成电路产业的光刻机、通信装备产业的高端芯片、电力装备产业的燃气轮机热部件等行业,其上游的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基础领域仍然以引进为主,电机电气、机械设备、光学医疗仪器行业供应链脆弱性较高,对原始创新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足,核心环节自主创新竞争力不强。同时,我国数字经济的应用场景还不够,大数据和区块链运用不充分,无法充分发挥数字基建对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保障作用。
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
补齐短板,强化连接力。补齐短板就是要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确保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一是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对于传统产业要做到保链、稳链、延链,厚植我国产业发展土壤,在确保传统产业供应链完整性的基础上加强智能化设计,促使其以高效率组织运行。二是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在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和节点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国内生产供应体系,着力打造完整灵活的供应链,推动数字化供应链平台建设、产业链创新重塑、价值链优化提升。
拉长长板,强化创新力。拉长长板就是要立足科技创新,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一是推动产业政策从促进产能竞争向创新竞争转变。聚焦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要求、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节点以及我国“卡脖子”的关键领域,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对产业链供应链进行全局谋划。二是赋能科技型企业、战略性新兴型企业进行原始创新。减少对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干预和补贴,转而加强对企业人才和技术的供给水平。推动我国企业增强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以及强大的制造能力,切实提升我国产业抵御外部技术或核心零部件断供的能力。
锻造新板,强化保障力。锻造新板就是要创新体制机制,以制度建设确保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决定》指出:“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这是党中央首次将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问题从政策举措上升至国家制度层面,凸显其重要性和长期性。一是积极营造统筹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和安全的制度环境。加快产业链供应链政策法治化探索,鼓励地方政府守正创新、先行先试,创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支持和监管工具。二是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健全相关机制。加快完善产业信息预警、实时监控、风险管理评估、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产业链供应链政策“制定—实施—评估—调整—退出”全流程机制。三是探索数据驱动、部门协同的产业链供应链发展与安全新模式。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推动产业政策、供应链政策与流域综合治理、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对外开放、国土空间等专项规划相衔接,营造制度合力。
(作者单位: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