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汉市新洲区法院对欠薪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款,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近日,新洲区法院采取处罚预通知、活封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全额支付了刘某等13名工人共21万余元工资款。
新洲区法院在执行某科技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系列案中,发现被执行人悄然换了新场地继续经营。为提高执行威慑力,在不影响该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执行干警现场对部分设备进行活封,并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在预处罚和活封的强大震慑下,公司负责人不再“故意逃避”,现场筹措资金偿还了工人工资。
2024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欠薪执行案件403件,为劳动者追回欠薪金额650余万元。(王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