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许应锋、通讯员李君、杨婕、李镇海)8月13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竹溪县人民法院会同十堰市林业部门,共同为竹溪县新洲镇楠木寨古楠木群发布《司法保护令》。
古树名木被誉为珍贵的“绿色文物”和“活的化石”。十堰全市现存古树7429株,其中树龄在300年以上的超过三分之一,代表性的有珙桐、红豆杉、银杏、楠木等。其中,金丝楠木是我国特有的珍稀树种,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名录》《湖北省珍贵树木保护名录》。竹溪县新洲镇楠木寨古楠木群是我国目前现存最大的野生楠木群落,占地面积约8亩,有楠木152棵,单棵树高15米至40米不等,最大树龄超650年,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
此次发布的《司法保护令》,针对保护竹溪金丝楠木种群,提出六项禁止事项:禁止对楠木林内楠木实施砍伐、刻画、涂污、剥皮、掘根等活动;禁止占用楠木林内林地从事养殖种植活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楠木林林地内实施爆破、钻探、挖掘、取土作业或者其他方式破坏林地资源;禁止在楠木林地楠木枝干上架设线缆或者缠绕、悬挂物体;禁止在楠木林内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烟气、使用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对树木有害的其他有害物质;禁止其他破坏楠木林内林木的违法行为。
当天,竹溪法院楠木寨法官工作室在新洲镇烂泥湾村正式揭牌。该法官工作室将开展法治宣传、以案说法、巡回审判、环资审判“回头看”等活动,监督楠木保护《司法保护令》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