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1日

资产处置公告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洪湖市宏林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14户债权资产进行分批处置。其中洪湖市宏林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截至2024年4月30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4860.00万元,利息2853.51万元,垫付费用37.63万元,债权总额为7751.15万元;湖北新天地农林集团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截至2024年4月30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2029.73万元,利息688.60万元,垫付费用0.00万元,债权总额为2718.34万元;湖北大明水产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包(含3户债权资产),截至2024年2月5日,该债权资产包本金余额3282.26万元,利息2704.86万元,垫付费用23.05万元,债权金额合计为6010.17万元;武汉添雅一九一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包(含6户债权资产),截止基准日2024年6月24日,该资产包债权本金余额为13705.28万元,利息6073.38万元,垫付费用28.73万元,债权金额合计19807.39万元;湖北凡旅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包(含3户债权资产),截止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该债权资产包本金余额6507.99万元,利息5489.99万元,垫付费用7.32万元,债权金额合计为12005.3万元。具体情况参见我司网站www.hubeiamc.com或我司有关人员接洽查询。

资产的交易对象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参与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联系方式何先生,027-87815575,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国贸中心A座30楼。

在上述不良资产处置公告期内如有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等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行为的,可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来函或来电反映。举报电话:狄先生,027-87815681,举报邮箱:jijianjiancha@hubeiamc.com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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