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为依法保障涉诉企业胜诉权利的及时兑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局,通山县人民法院通过了《涉企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关联人执行预警机制改革先行区创建方案》,在执行环节向被执行人关联人发出《被执行人关联人预警告知书》,警示其不得向被执行人提供转移、隐藏财产的便利条件,如被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与被执行人承担同等或相应法律责任,包括“拒执罪”共犯的法律责任。
今年6月,在执行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与安庆市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发现被执行人魏某亲属与二被执行人之间有大量资金往来,执行法官立即向魏某家属下达了《被执行人关联人预警告知书》,向其释明为被执行人转移、隐藏财产的法律后果。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在法院主持下给付部分案款后达成了执行和解。
截至7月25日,该院共发放预警告知书65份;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为40.17%,同比上升9.26个百分点。
(成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