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凌云
阅读提要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这个命题,像一根扁担挑起两个“更好”,一头挑起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一头挑起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
■《决定》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既是“高水平”的基础支撑,又是“高水平”的具体体现。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破解经济运行“放—乱—收”怪圈循环的现实切口,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尺度,是在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效路径。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揭示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明确了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方向。
这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这个命题,像一根扁担挑起两个“更好”,一头挑起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一头挑起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一个新的重大命题。改革开放初期,提出“改革开放搞活”、正确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正确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关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实践又提出了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市场经济与宏观经济治理的关系问题。既“放得活”又“管得住”,不仅对如何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市场决定和政府作用三组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了新的规定,而且回答了如何正确处理市场经济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时代问题。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命题内含明确的目标指向。“放得活”,就是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管得住”,就是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就是正确处理“放”与“管”的关系,把握好“放”与“管”的领域、方法与力度,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效益最大与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最强、动力最大的有机统一。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命题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首先,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命题强调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做到两个“毫不动摇”、兼顾公平与效率,彰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定性。其次,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强调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放”与“管”、“放活”与“管住”、微观搞活与宏观治理、秩序与活力的关系,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性。第三,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命题强调协同推进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昭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越性。
这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目标
《决定》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既是“高水平”的基础支撑,又是“高水平”的具体体现;既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又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目标。
从历史看,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破解经济运行“放—乱—收”怪圈循环的现实切口。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这种循环存在的体制基础主要是中央与地方责权利不对等,中央缺乏对地方的有效激励和约束。改革开放以来,“双轨制”、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央地权责与事权不对等等体制问题,构成不同阶段“放—乱—收”怪圈循环的体制基础。不同体制条件下存在的“放—乱—收”怪圈循环,都有一个共同的直接原因,即一些部门和领域在工作方法上缺乏对“放”与“管”、“放活”与“管好”“管住”的整体谋划和一体统筹。提出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有利于将“放”“管”有效结合起来,增强“放活”的效果,兜好“管住”的底线。
从改革看,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尺度。改革开放的重要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必须以既“放得活”又“管得住”为实践尺度。既“放得活”又“管得住”,靠工作方法和艺术,但更重要的是靠制度体系。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基于制度的治理才是真正有效的治理。成熟巩固的制度体系,为“放活”与“管好”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为经济活动主体提供稳定预期。全面深化改革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对制度体系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决定》围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等方面部署的一系列重大制度建设举措,特别是完善产权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等,正是基于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这一实践尺度作出的制度安排。
从现实看,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在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效路径。“放活”与“管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是相互依存的并行过程。离开涵盖各个方面的整体性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离开市场主体的积极配合和响应,实施单向的宏观调控或单向的“放管服”,难以真正有效发挥政府作用,难以实现“放活”与“管住”的有机统一。《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推进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围绕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作出部署。其中的一些重大举措,例如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供制度框架和有效路径。
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一个应然命题,伴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将成为一个现实过程。这一命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
从理论上看,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命题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特征,拓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体系,奠定了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的理论基础,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特别是其中的市场机制理论、市场体系理论、宏观调控理论和宏观经济治理理论,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理论基础。
从实践上看,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命题有利于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如何协调“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协同增强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统筹提升效率与公平,不仅是当代中国的时代问题,也是世界市场经济实践中面临的共同难题。围绕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探索与实践成就,将构成中国对人类市场经济文明的新贡献。
(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