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6日

对话进城务工人员吴勋

城市建设者成为红利共享者

中建三局二公司华中公司豹澥还建房二期项目部,机电班组长吴勋(左四) 和同事一起学习《决定》。

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许旷 通讯员 刘向东 实习生 陈祉旭

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我是城镇化的受益者,对于城镇化进程有切身体会。三中全会《决定》提到‘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保障再次提高,我和同事都感到很暖心,充满期待。”吴勋对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说。

8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建三局二公司华中公司豹澥还建房二期项目部时,机电班组长吴勋和同事一起学习《决定》。

36岁的吴勋,老家在团风县回龙山镇鹞子湖村。2008年,吴勋到中建三局二公司项目工作,在项目上从学徒做起,2014年,当上机电班组长。

“到武汉工作后,考虑到结婚生子、小孩上学等问题,我一直在关注落户、买房的各类信息。2015年根据当时的政策,买下光谷一套100平方米的商品房,达到落户条件。如今,政策更灵活,服务渠道更畅通。”吴勋说。

根据《“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中国的户籍制度是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决定》中的相关政策是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

记者告诉吴勋,《决定》创新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意味着针对“新市民”的政策可能进一步放宽。

“这项政策进一步切实回应我们进城务工人员的需求。政策落地后,意味着就算没有本地户口,只要有居住证,在子女上学、参加高考、基本医疗等方面的待遇,跟本地人都一样。”吴勋说。

进城务工后,吴勋挥洒汗水、站稳脚跟、实现价值,也带动了更多老乡进城务工并在城市安家落户。如今,他所在的班组,20来个人,近一半是老乡。

吴勋告诉记者,自己的一位老乡同事,因为孩子读书问题,一直和爱人两地分居。

“他在工地工作,孩子进城只能借读,考试又得回原籍,所以爱人带着两个孩子住在团风县老家。《决定》出来后,我告诉了他这个好消息,爱人和孩子都能来武汉了,不用落户,一样可以在城里读书。这样夫妻不用两地分居,孩子也能享受到城里的教育资源。”吴勋说。

近年来,湖北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渠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省有效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43万余人。

“工作和生活上还有哪些新期待?”记者问。

“《决定》还提到,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这说明政府考虑农民进城落户问题的同时,也在想办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我和老乡们都期待政策落地。”吴勋说。

现行政策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湖北正积极探索,让农民享受更多改革红利。

“政府既努力为农民工营造好的就业、生活、子女上学环境,又为大家的长远利益着想,让我们满怀憧憬地进城,继续充满信心地打拼。”吴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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