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磊、通讯员张国庆)近日,大冶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促成湖北、浙江、广西、河南、福建、黑龙江6省12家法院的16起纠纷案件撤诉。
今年5月,大冶法院受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某知识产权公司诉称,黄石某百货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电商平台售卖某服饰产品,该产品图片与该知识产权公司美术作品中的“钓鱼人”极为相似,涉嫌侵犯了该知识产权公司对案涉作品享有的权利,请求判令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万元。
大冶法院审理发现,被告黄石某百货公司为某知名服饰企业的经销商。近段时间以来,该企业的多家经销商被该知识产权公司起诉,均为同类案件。“要将涉案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该院认为,一旦其中一案判决,涉案企业的声誉将受到损害,一次性“打包调解”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此后,该院联系上知识产权公司和服饰公司,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模式,帮助双方搭建起沟通的桥梁。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在某服饰公司支付5万元后,某知识产权公司分别向12家法院申请案件撤诉。
结案后,大冶法院还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点进行梳理,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大冶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团队法官马璐说:“全国12家法院同类案件一次性‘打包调解’,减轻了企业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