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债务人湖北广福置业有限公司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4日
债务人名称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名称 相关判决文书及编号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鄂0103民初17949 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鄂01民终1815)
湖北广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湖北建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源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两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胡斌、王碧波、曾宪海和涂阿芝、余景涛和王玲
湖北广福置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