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2日

潜江发出全省首份湿地司法保护令

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寿江、通讯员王柳、杨沣诗)7月31日,一起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在潜江市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公开开庭审理。同日,全省首份湿地司法保护令在潜江发布。

检方指控,2023年7月13日,被告人何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我省野生鸟类禁猎期内,使用气枪狩猎,猎杀了12只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检方审查认为,何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江汉平原腹地,鸟多是其显著特征。依据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请,潜江市人民法院按照湿地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发出全省首份湿地司法保护令。该保护令遵循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围绕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等提出3条禁令:禁止在湿地公园内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及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公园、禁止在湿地公园内吸烟及野外用火,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内广场、步道、观景台、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禁止滥采野生植物、禁止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捡拾鸟蛋、破坏鸟巢等危及水鸟生存、繁衍的一系列活动。

--> 2024-08-02 5 5 湖北日报 content_283210.html 1 潜江发出全省首份湿地司法保护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