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应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武汉市汉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100%。
为进一步提升“一把手”出庭率,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汉阳区法院联合区政府制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具体要求、考核要求、机制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压实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主体责任。
《实施意见》明确,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应不低于60%,首案行政机关“一把手”必须出庭,并将“一把手”出庭应诉率纳入全面依法治国考核。同时,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预报通报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意识。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行政应诉能力培训、提高出庭应诉实效、行政应诉责任追究机制,在诉前化解、庭审程序中设置行政机关负责人发声环节,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
(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