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2日

包工头欠薪逃逸责任,没门!

黄石检察倾力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蔡明仪 张婕蕾

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包工头童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相关行政部门认同检察院的观点,但审判机关认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适用对象是单位,不能对个人进行处罚。

面对执法和司法适用标准不一致问题,黄石市检察院发挥一体化履职优势,与西塞山区检察院共同邀请行政法专家、法院和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召开专家咨询会,从学理上论证了对包工头行政处罚的可行性。同时,黄石市检察院与黄石市人民法院、公安局、人社局召开联席会议,统一了全市执法标准,堵塞了包工头责任逃逸漏洞,筑牢护薪法治屏障。

“近年来,黄石市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民生案件,让劳动者更‘安薪’。”近日,黄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国文在介绍黄石检察机关“强化类案监督,解‘薪’事、护民生”的相关做法时说。

在黄石市检察院办理的祝某工伤认定纠纷案中,祝某因错过法定工伤申请期限,历经仲裁、民事、行政3大类14道程序,6年来维权无果。检察院审查发现,其所在企业也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针对祝某家庭生活困难情形,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公开听证与司法救助相结合化解矛盾,最终促成当事人心结法结双解。

黄石市检察院结合该案的办理,积极融入民生问题社会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在全市开展企业缴纳保险的专项清查活动。

阳新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在开展农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有8个在建项目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通过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责令企业依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实现了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全覆盖。为了进一步消除欠薪隐患,阳新县检察院会同该县人民法院、人社局等9家单位共同签订《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专项协作配合机制》。依托该机制,该院办理了一批案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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