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联系电话:吴经理,1867297574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联系电话:梅经理,027-86771050;龚经理,027-8677182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