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邓伟 实习生 章希贤
7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省级“三公”经费支出
低于预期
省政府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显示,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491.6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5.1%。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537.7亿元,增长5.2%,为预算的99.4%。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6亿元,为预算的99.3%。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355.2亿元,为预算的106.8%;支出总计2272.8亿元,为预算的97.7%;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2.4亿元,滚存结余1376.5亿元。
报告还显示,2023年,省直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省级“三公”经费决算均低于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居中部第一
报告中对于“稳增长”相关工作的梳理显示,2023年,我省落实稳增长政策“16条”和接续政策“30条”,积极开展财源建设,省级财政拿出真金白银265.5亿元,引导各地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各市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保持正增长;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1%,居中部第一;充分激活消费市场,创新发放文旅消费券、“惠购湖北”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家电消费券14亿元,直接带动消费72亿元。
同时,我省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发挥金融纾困作用,全省应急转贷续贷规模达451.6亿元,累计为3395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转贷续贷服务,降低企业成本18.3亿元。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在保余额2645.2亿元,同比增加370亿元,增长16.3%。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30.8亿元,同比增长55%,贷款余额687.5亿元,同比增长55%,获得中央贴息资金14.4亿元,带动新增就业19.1万人。据统计,我省创业担保贷款新增规模、余额和获得中央贴息资金均位居全国第一。
全年民生支出
达7341亿元
2023年,我省全力以赴惠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报告显示,全年民生支出达7341亿元,连续9年超过75%。统筹资金302亿元,推动十大民生项目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为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我省推进省属企业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全省已划转国有股权109.8亿元,对应权益567.6亿元。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30元/人·月。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9连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8年实现同步调整,惠及全省近638万退休人员。统筹21.9亿元,足额落实企业养老保险支出责任。筹集75.6亿元,兑现优抚对象、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等保障政策。
此外,我省筹集卫生健康资金104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89元;筹集13.9亿元,支持各地落实新冠患者救治费用和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省教育支出达1357.8亿元。统筹123.8亿元,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等;统筹资金6.7亿元,支持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
总体同步
省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经济呈现稳健回升、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全国领先、大省领跑、好于去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346亿元,同比增长5.8%,比全国高0.8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4位、经济大省第1位,位次创多年来最好水平。就业物价总体平稳,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总体同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总体实现“双过半”。
在投资领域,我省扎实开展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年活动,实施有效投资聚势突破“十大专项行动”,加强“三率两量”精准调度,上半年全省投资增长5.9%,比全国高2个百分点。在民生领域,我省加快推进十大民生项目,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8.3%,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同时,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四档调整为三档,平均涨幅15%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4%、6.3%。
《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进入二审
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形成合力
湖北日报讯 (记者邓伟、实习生章希贤)7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二审稿)》。
二审稿明确条例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和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与同级法院、检察院应当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协作机制;规定工会应当依法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引导职工合理有序表达诉求,支持用人单位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接受和配合工会依法实施劳动法律监督。
二审稿注重把握好工会、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关系,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把握好各级工会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在具体实施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职责,确保监督主体和监督内容程序相适应;把握好工会自身履职以及与法院、检察院、有关政府部门协作配合的制度衔接,形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合力。同时,还要加强与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增强有关内容和程序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分组审议省法院相关工作报告
三年来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万余件
湖北日报讯 (记者邓伟、实习生章希贤)7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法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699894件,结案525714件。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14033件,结案8284件。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大案要案办理、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等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办公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44个集体和14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和通报表扬。
报告还显示,2021年以来,省法院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84477件,审结80614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1271件,审结21213件,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分组审议省检察院相关工作报告
两年办理生态环保案件17954件
湖北日报讯 (记者邓伟、实习生章希贤)7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省检察院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共办理各类案件9.5万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报告还显示,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助力美丽湖北建设,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2022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7954件,与2019年至2021年办案总量相比上升77.82%。29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10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经验。
《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
进入二审
鼓励和支持非公企业等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湖北日报讯 (记者邓伟、实习生章希贤)7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草案二审稿)》。
二审稿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贯通协同机制;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研究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内部审计协会在审计机关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实行职业自律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集体财产管理,依法开展内部审计,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二审稿明确单位应当健全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被审计对象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整改内部审计查出的问题,其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内部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对象应当按照问题类型,分类整改,同时,对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的报送进行规范;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审计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增强监督合力。
(本版摄影: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