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手机交易因其货品来源渠道多元,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在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朱某某将盗来的手机,卖到二手手机店,完成销赃。
7月19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以该案中发现的线索为契机综合履职,联合警方对县城二手手机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二手手机店经营范围、收售二手手机台账、是否有特种行业营业执照、对出售人员信息是否核实并如实登记等情况,检查发现,部分店面未对出售人员身份信息如实登记,也未对回收的二手手机来源进行核实并作详细记录,违反了《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警方在调查后,依法对违法二手手机店作出行政处罚,并敦促其整改。
“回收二手手机时要依照规定,落实好实名登记制度,并对二手手机基本特征、来源、收购时间等情况进行如实登记,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切断违法犯罪赃物的销赃渠道。”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鹏说。
(刘艳华 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