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阮彬 赖宏宇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聚焦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扎实开展专项工作,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
近日,省检察院向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披露了多个“检护民生”典型案事例。
大数据平台推送线索 两名终身从业禁止者退出食品行业
今年4月,恩施市检察院收到湖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推送线索,恩施市人陆某、张某可能存在违反“终身从业禁止”规定私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遂依法展开调查。
办案人员分别向审判机关、执法机关调取二人受刑罚处罚信息及名下企业登记信息查明,陆某、张某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21年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八个月。
刑满获释后,陆某在一农业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包含食品批发兼零售;张某则于2022年新登记成立某配送中心,主营食品批发兼零售。二人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规定,与此同时,相关行政部门存在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情形。
4月24日,恩施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对陆某、张某违反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作出处理,弥补监管漏洞,肃清行业风气。
6月21日,相关部门作出书面回复称,在收到建议后,他们立即通过电话联系、现场执法方式向陆某、张某宣告终身从业禁止决定,并于6月18日督办二人完成企业变更登记,不再担任案涉企业负责人并退出经营,将从业禁止从宣告内容变为现实举措。
恩施市检察院结合办案,与相关部门就协调构建食品安全犯罪通报移送机制达成初步意见,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回访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配套长效机制,共同推动食药品领域从业禁止及禁止令执行工作的落实,有效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深化监督,针对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违规添加成分、标准不健全、产业链缺乏监管等问题立办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63件,从严追诉食药领域伪劣商品犯罪633人。”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受访时说。
分批支持起诉 帮农民工追薪106万余元
2020年,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了黄石某项目二标段施工总包工程。当年7月,该公司将部分劳务分包给无资质的湖北某劳务公司,湖北某劳务公司又将部分工地的泥工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刘某专、程某红。2021年至2022年,汪某、董某等83名农民工受刘某专、程某红雇请前往该项目工程工地做工。截至2023年9月,83名农民工共计被拖欠工资106万余元,拖欠时间长达一年。
汪某、董某等多次讨薪多方维权未果,向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黄石港区检察院研判认为,案涉农民工人数较多,创新制定分批次、分步骤的支持起诉方案。随后,黄石港区检察院决定对被欠薪金额较大、材料较齐全的两名农民工汪某、董某支持起诉申请分别先行受理。
黄石港区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汪某被拖欠6.98万元,董某被拖欠3.57万余元。
汪某、董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天,黄石港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黄石港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汪某、董某受刘某专和程某红雇用到工地务工,刘某专和程某红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湖北某劳务有限公司作为分包单位对此负直接责任,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方对此负有先行清偿责任。汪某、董某诉请上述4名被告支付劳动报酬于法有据,决定支持汪某、董某起诉。
今年初,黄石港区法院分别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垫付汪某、董某的工资。在法院作出判决后,黄石港区检察院联合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一步释法说理,发挥生效判决的示范作用,督促总包公司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垫付其责任范围内全部工资,截至目前,汪某、董某等83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106.5万余元全部发放到位。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黄石港区检察院针对案件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分包行为,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案涉工程项目发包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认定和处理。今年4月,行政单位回复,已对湖北某劳务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8万多元。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在专项工作带动下,为加大对劳动与社会保险领域案件的办理和监督力度,省检察院与省总工会会签工作意见,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方面强化沟通联络、线索移送和调查配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重点工作创新案例。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追诉恶意欠薪犯罪案件数同比上升32.71%,支持起诉追索欠薪案件同比上升24.6%。
司法救助+社会救助 残疾少年生活有了着落
武汉市江夏区务工致残的六旬妇女谭师傅,在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下获得了114.9万元的赔偿款,其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孝昌县被前夫砍伤的陈女士,在检察机关和当地妇联的帮助和疏导下,一周内就领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并逐渐消除恐惧,恢复生活信心。
秭归县残疾少年小雨(化名)在承办检察官的上门帮扶下,申请到了7万余元司法救助金,生活终于有了着落……
在荆楚大地,随着“检护民生”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扶。
走进武汉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格外醒目。据介绍,该窗口已在湖北检察机关全覆盖设置,用于对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优先接待、快速办理。
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中,这类针对特定群体的“定制服务”还有很多。
为守护好“夕阳”,在常态化打击惩治养老诈骗的基础上,省检察院制定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
为让残疾群体也能融入便捷生活,黄冈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推动急救电话增加文字报警功能,为听力障碍、言语障碍等人群开辟了一条生命通道。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不统一的法律适用问题,省检察院在调研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省社保领域规范执法,促进法律统一适用。
围绕监督中发现的小学周边小卖部违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卡”问题,省检察院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并在全省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理、免受烟侵害等专项活动,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守好“钱袋子”事关千家万户。湖北省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检警协作,加大案件提前介入和立案监督力度,加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领域犯罪线索的综合研判,深挖上下游犯罪,依法起诉578人。
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用力书写有温度的“民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