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1日

构建立体式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柳青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今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有了统一的法律依据和行为规范。

湖北生态资源丰富,森林、湖泊、水流、湿地、耕地等要素齐全,基本覆盖了《条例》规定的八大类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为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域协同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确立。湖北持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不断加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力度,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省的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森林生态、水流生态、耕地生态持续向好。积极推动跨省协同,与湖南、江西、重庆签订跨省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全省划分为长江、汉江、清江3个一级流域和16个二级流域片区,探索全流域上下游统筹、左右岸协同、干支流互动的生态发展新格局。全域协同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确立,使得全省生态质量指数和生态质量综合评价显著提高。

虽然湖北在生态保护补偿的制度建设与实践探索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应看到,生态补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还面临纵向分类补偿标准不一、横向跨区域补偿联动不强、补偿方式较为单一、生态产业协同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推进我省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深化生态补偿制度改革,构建立体式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纵向发力,完善省域内分类补偿机制。《条例》规定,在中央财政分类补偿的基础上,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分类补偿制度,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补偿力度。按照湖北“四屏两带一区”的生态功能格局,应逐步建立起与省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体系,构建稳定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守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生态环境底线。对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要素聚集的重点生态领域予以差异化补偿,细化分类标准、完善补偿政策、实行纵向奖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在综合补偿方面,积极争取中央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试点,拓宽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提升对重点生态区域的保护支持力度。推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与长江经济带融合共建,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分类施策,既要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又要健全转移支付与生态补偿成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横向协同,健全区域间补偿机制。区域间横向补偿是由生态环境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之间通过协商建立起的成本共担、收益共享、合作共治的环境治理机制。横向补偿的关键在于加强区域间协同,构建权责统一的利益与行动共同体,开展跨区域联防联治。要加强省际统筹,引导生态受益区与保护区加强联动,织密织牢合作保护网络。基于湖北湖泊众多、水系丰富的现实基础,在现有“3+16”的流域治理基础上,积极探索跨市州流域横向补偿试点,尽早实现跨县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基于GEP(绿色GDP)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和发展机会成本等因素,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基础框架和标准体系。探索异地开发补偿模式,实行“造血式”补偿,通过共建园区、对口协作、产业转移、技术和智力支持、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构建生态保护区和受益区之间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产业发展机制。拓宽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积极运用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鼓励企业承担起生态补偿的社会责任。基于多维的省域信息模型搭建生态补偿的大数据平台,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效率,防止重复补偿,实现资源共治共享、环境联防联治。

靶向聚焦,探索市场化多元化补偿。生态保护补偿是调整生产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方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设计和安排,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条例》强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统筹协同推进,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完善我省生态补偿机制,除了运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之外,还可以通过资源环境交易、生态产业发展、筹集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等多元化方式,动员和汇聚各方力量。应着力打造湖北的绿色经济体系,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市场,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转化,努力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和生态服务价值。开发具有鲜明湖北特色的生态产品和区域绿色品牌,打造重点生态要素保护修复工程、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等生态经营开发项目,推动生态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以绿色金融赋能绿色产业集群化发展,探索“GEP贷”、“生态区块链贷”、绿色创投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将生态补偿与金融创新有机结合,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要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的长效机制,完善利益分享模式,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实现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生态保护区与受益区的多边“双赢”。(作者单位:武汉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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