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秭归县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律师代表,驱车来到大山深处的磨坪乡三墩岩村村委会,就邓某某非法狩猎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经审查,邓某某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就此召开了听证会。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现场开展普法宣传,详细讲解有关禁猎区、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零距离”释法说理、发放宣传手册,力争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第一次参加听证会,很好奇,现在我对检察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检察官跑这么远来办案,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听了普法宣传,我知道了庄稼被野生动物毁坏了可以申请保险补偿,我们以后再不会捕捉野生动物了,一定会保护好它们。”
当天的“上门听证”及普法宣传在村民中引发了热议。(颜丽华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