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4日

停产4年“破茧成蝶”

——东西湖区日清生物破产重整的故事

日清生物新的实验大棚。

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成熔兴 通讯员 杨静 蔡倩 向江月

砖头大小的营养块遇水则“发”,膨胀数倍后无需土壤、肥料和容器就能种植花草、蔬菜;高浓缩版的有机肥能完全溶于水,通过“水肥一体化”仅用2公斤就能满足一亩土地的有机营养所需;利用自主研发的快速分解菌和独特的发酵工艺,仅需20天就能将水稻、玉米、小麦秸秆变成一袋袋有机肥。

今年5月以来,印有“日清”字样的各类发酵饼肥、育苗基质、浓缩种植块重回湖北市场,标志着曾经的全省有机肥生产龙头企业——武汉日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清生物”)在破产重整后实现“凤凰涅槃”,恢复生产、推出新品,重回发展快车道。

“昔日龙头”再出新产品

6月25日,在东西湖区辛安渡街日清生物实验区里,摆着一排排用营养液无土栽培的蔬菜、花草,长势良好。其中,一排用铝制薄膜包裹的种植块十分显眼。

技术负责人李金文介绍,这是新研发的营养基质压缩块,利用秸秆和食用菌菌渣制成,原本只有砖块大小,遇水后可膨胀至数倍以上,长约1米,高、宽约50厘米。“种植块上疏松多孔,播入种子或植入小苗,不用土壤、肥料和容器,就能成活。”李金文介绍,种植块集基质、营养、控病、调酸、容器等五种功能于一体,小巧方便,非常适合城市家庭园艺使用,目前正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此外,日清生物还推出了一款全水溶性高浓缩有机肥,可实现“水肥一体化”,通过滴灌技术精准向植物供水、供肥,提升转化效率。

“早在2017年,我们就启动了这两项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但因为企业濒临破产而无力推进,差点‘胎死腹中’。”李金文说,好在企业破产重整,新资金注入才打通了“最后一公里”,新产品得以问世。

明星企业住进了ICU

李金文是农学博士,上世纪90年代曾留学日本,学习研究农用酵素菌技术。2010年,他自筹资金注册成立了日清生物,成功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变成了生物有机肥和育秧基质,并实现了产业化。

当时正值全国推广生物有机肥,加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这给日清生物带来了发展良机。最高峰时,日清生物一年可处理秸秆数十万吨,年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且利润可观。2018年,日清生物已获得中国中小企业优秀创新成果企业,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称号,成为我省有机肥专业生产龙头企业之一。

然而,好景不长,2019年开始,日清生物因融资成本过高等原因导致资金链紧张,很快就资不抵债、诉讼缠身,最终停产停业。

“执行转破产”迎转机

经历漫长诉讼,日清生物作为被执行人案件多达数十件,涉案标的高达2000余万元。2020年9月,东西湖区法院果断启动“执转破”(执行转破产)程序,将日清生物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使之进入破产环节。

东西湖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法官宋卫华介绍,当时日清生物拖欠员工工资、房租水电、供应商货款、银行贷款等合计2000余万元,而厂房、土地、设备估值仅960万元,且执行困难。“如果按清算程序进行拍卖,企业会被注销,包括被欠薪员工在内的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是零,一分钱也追不回来。”

破产审判团队研究认为,日清生物在有机肥生产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且有一定技术积累,具备重整价值,“为了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并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我们决定推动日清生物进入重整程序,寻找新的投资人。”

在法院指导下,破产管理人通过社会招募找到了三家企业及个人参与投资竞价。经过多轮激烈角逐,最终一家工程企业成功胜出,注入近1600万元资金,成为了日清生物的新主人。

宋卫华介绍,相比最初960万元的清算价值,近1600万元的成交额相当于溢价了67%,充分彰显了日清生物的企业价值。这笔资金也大幅提高了普通债权的清偿率,让更多普通债权人获得了更多赔偿。

“破茧成蝶”焕新再出发

破产重整后,日清生物卸下债务包袱,轻装上阵,再展拳脚。

投资人代表刘宗裕成为日清生物新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而李金文则以技术负责人的身份留了下来,专心从事科技研发工作。

刘宗裕介绍,他本人长期从事优质农产品种植生产和出口管理工作,深知有机肥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随着食品可追溯技术的发展和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使用天然有机肥种植的农产品将更受市场欢迎,所以我们非常看重日清生物的企业价值,希望通过投资重整来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从源头上解决有机肥供应问题。”

去年5月接手后,新投资人又投入大量资金,对原有厂房进行了修缮,新建了企业技术中心和实验大棚,重新开展新产品创新研发,同时还对在售产品进行了重新定位与包装,并拓宽了销售渠道。此外,东西湖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坚持回访企业,及时了解企业重整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帮助日清生物完成了企业信用修复,清除了重整公司在获取融资、招投标等方面的困难与障碍。“目前整个企业的研发、生产、销售整体运营良好,相信很快会迈上一个新台阶。”刘宗裕介绍。

东西湖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近年来,该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认真办好每一个破产案件,加强“府院联动”,探索“执(行)破(产)融合”机制创新,2016年以来受理、审结的破产案件累计化解债务70多亿元,释放土地80余万平方米,妥善安置职工500余人,先后有5件破产案件入选“湖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武汉市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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