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寿江、通讯员黄元新、张芙蓉)我省第一部关于平安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6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条例》精神,介绍相关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条例》由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今年3月27日通过,设总则、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重点治理、社会参与、监督与考核、附则七章,共53条,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规范。
“《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平安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是我省平安建设的重要依据和有力保障,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以高水平安全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发布会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魏月明表示,省委政法委将会同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组织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条例》,坚决贯彻落实《条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平安湖北建设,全方位提升守护群众平安、保障群众权益的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