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7日

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大格局

湖北重拳出击查办“两打”案件

从日常排查中发现线索,是湖北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基本功。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柯皓 摄)

深入推进“两打”专项行动,湖北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柯皓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弦 通讯员 吉海英 张孝清

编者按

加强协同合作、深化“两法衔接”,湖北生态环境和司法等多部门加强合作,通过制度共建、联合办案、队伍同训等方式,加强重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处力度,持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大格局。近日,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发《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点工作计划》,明确了十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严字当头持续开展“两打”行动

今年3月,在通山县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发现了异样——虽然污水处理站排口正在排放废水,但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却被人为断开,插在了一瓶装有不明液体的矿泉水瓶中。很明显,该公司自动监测设备上传的数据已经失真。

经初步判断,该公司涉嫌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办案人员介绍,该企业作为咸宁市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无视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要求,通过干扰采样,人为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密切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依法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湖北通过查办一批有震慑力的案件、发布一批有警示性示范性的典型案例、建立一套有效的“两法衔接”机制、表彰一批有代表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深入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即“两打”)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以来,湖北持续对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问题实行每月督办。利用省级污染源智能监控,省生态环境流域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问题企业27家,指导全省7个市精准锁定7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案件,均已向公安机关移送;出动人员946人次,现场巡检、运维智能监控点位543次,巡检维护企业459家。截至5月底,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已查处在线监测类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8件。

同时,湖北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帮扶指导。截至6月15日,全省已办理涉危险废物刑事案件42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89件。

拟出台新领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办案指引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是“两法衔接”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为此,今年的重点工作计划将从十大方面健全多跨协同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

根据计划,今年,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当前衔接协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四部门还将联合开展“两打”和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行动,集中查办、曝光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大案要案,稳步提升“两打”刑事案件的查处率和判决率。

围绕重点办案方向,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公安厅联合开展实战比武,统筹全省常态化开展比武练兵,每月研判、每季度评审,年终联合对各地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定并联合通报。对严重污染环境的重大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将联合挂牌督办。

为提升办案人员专业水平和能力素质,四部门将联合举办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专题培训,增强执法效能和打击合力;对重大案件办理、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联合表扬。

在共同办案的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还将总结同类型案件的研侦查处经验,在立案标准、调查取证、证据转换等方面统一认识,出台相关办案指引,为全省一线执法司法人员提供切实可操作的指导。

同向发力持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

目前,湖北已将“两打”专项行动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指标,引导各地将“两打”工作向纵深推进。

下一步,湖北将紧盯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突出问题,加强案件线索收集,狠抓案件办理,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问题线索库,组织实施一批交叉执法和机动执法,省市联办一批典型案和示范案,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全省将不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联合督办、提前介入等工作制度;生态环境部门将深化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针对重点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和联合现场督办。

以案说法

某废品站超标排放含锌废水

宜昌查处一起污染环境涉刑案件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李慧、胡敏)生态环境部门邀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共同办理污染环境案件。近日,针对某废品站超标排放含锌废水的违法行为,宜昌市上述两部门积极联动办理案件。

2023年7月20日,群众投诉称,宜昌市夷陵区某废品收购站涉嫌存在排放含危险废物污水的违法行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立即会同宜昌市公安局环保警察支队、夷陵区公安局环保警察大队开展联合执法。

经现场勘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废品收购站打包机前有一处集水浅坑,用于收集车间内地面废水,坑内积水水质浑浊。经查,该废品收购站的工作人员使用塑料桶将坑内废水舀出后倒入厂区排水沟,该排水沟连通污水管网,废水最终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

经对打包机前集水坑及厂区内沟渠的水样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废水总锌、石油类浓度均超标,且打包机前集水坑内废水总锌浓度超过标准限值10倍。

案发后,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立即对下游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控,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同时清理现场残留废水,并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

因排放的含锌水污染物浓度超标10倍,该废品收购站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2023年9月13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将该案移送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局,公安机关于2023年11月2日立案侦查,并于2024年1月30日移送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

本案中,废品收购站位置隐蔽、现场管理混乱,通过群众举报获悉线索后,生态环境部门邀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加强协作,为案件的办理争取了主动权,彰显了联动执法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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