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7日

用好警示教育“醒脑良药”

湖北日报评论员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

召开警示教育会、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走进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一段时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精准有效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将看在眼里的教训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自觉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履霜,坚冰至”,一切腐化、变质莫不先由心性堕落、欲望泛滥开始。人们常说,“摔个跟头换个明白”。实际上,要防止摔跟头,就要善于吃他人之堑,长自己之智。每名党员、干部都应把警示教育当作一剂“醒脑良药”,无论是观看警示教育片,还是接受其他形式的警示教育,都不能把自己当“看客”、把案例当“故事”,而是要从别人的教训中正心明道、自警自省,不断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

警示教育要注重现实针对性。一方面,要结合实际情况,用好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深刻揭露违纪违法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的堕落轨迹,深度透视其“破纪”“破法”的心路历程,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另一方面,要分层分类、精准“滴灌”,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案件,联系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实际,既突出主要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又要关注一般干部、基层干部,既盯住“关键少数”,又管好“绝大多数”,既突出重要岗位,又关注一般岗位,善于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进行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

多念“廉洁经”,培养“自觉的纪律”,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我们要常态化制度化用好警示教育这剂“醒脑良药”,推动党员、干部努力在反求诸己中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以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带动形成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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