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先行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并获全省通报表扬。
去年6月,该院在组织开展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专项监督中发现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某偿还某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王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检察院细致审查发现,因王某某抵押的铺子难以出售导致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检察官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第一时间到当地不动产登记局了解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产可供执行。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该案恢复执行。该院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立行立改,优化升级系统。广水检察以高质效履职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邓楸子 黄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