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钰杨 通讯员 李海波 任骊
6月4日清晨,随县洪山镇鲍集村丘陵间的大片平地上,菊花、百部等中药材的枝叶藤蔓郁郁葱葱,生机盎然。
随县人民法院洪山人民法庭庭长张黎辉带着法官助理付学赶到鲍集村村委会,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回访。
“现在村民们的土地租金有了保障,与客商的友好合作还在继续,‘金苗苗’就等着花开收获了!”鲍集村村委会主任郑伟说起这片差点被村民们铲掉的中药材,满是感慨。
一纸诉状讨要租金
鲍集村位于大洪山西北部,与钟祥、京山相邻。这里群山相连,大多为沙坡地,常年气候温润凉爽,适宜中草药种植生长。
2022年4月,从事中药材生意多年的客商舒某来到鲍集村考察后,从他人手中转租10余亩土地种植中药材,并支付了当年租金。因药材行情看涨,去年3月底,舒某找到鲍集村村委会,提出直接从村里租赁39.94亩土地,扩大种植规模。双方口头上达成土地租赁协议,鲍集村村委会如约交付土地。中药材种苗下了地,舒某却迟迟没有支付土地租金。
“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判令被告支付土地租赁费10384.4元,并恢复土地原状,赔偿经济损失……”今年4月15日,鲍集村村委会多次讨要租金无果,便一纸诉状将舒某起诉至随县人民法院洪山人民法庭。
“苗都种下了,现在铲除恢复原状,双方都得不偿失。”张黎辉仔细审查案情后,发现案件双方虽然矛盾尖锐,但依然有进行调解的可能。为此,张黎辉来到鲍集村展开深入调查。
“这些中药材属于多年生宿根植物,生长周期长、维护管理难,市场行情虽好,但要至少3年才能见到效益。”看到法官上门走访,舒某终于敞开心扉说明未交土地租赁费的原因,“前期投入较大,现在资金周转确实有困难,希望村里能考虑我的实际情况,延迟支付土地租赁费的期限。”
随后,张黎辉赶到鲍集村村委会了解原告诉求。“钱要不回来,村民们心中不满,都吵着要把中药材铲了。”郑伟介绍,案件中涉及的39.94亩土地原本是该村13户村民的闲置土地,此前由村委会统一发租给舒某,土地租赁费直接关系村民利益。
精心调解实现共赢
“像这样矛盾尖锐,涉及集体利益的案件,调解工作要先‘背对背’,再‘面对面’。”调解中,张黎辉先是分别明确双方困难、诉求,找准矛盾调和点,再引导双方开诚布公,立足长远,固定利益联结点。
4月26日,最后一次庭前调解,经过前期沟通,双方态度都有所缓和。
“作为租赁方,即使是口头协议,你也应该及时支付租金。如果确实有困难,也要积极跟村里协商,不能让村民蒙受损失。”
“种植中药材带动本地村民就近务工,给大家增加了收入。如果因拖欠租赁费就铲除已经种植的中药材,只会扩大损失,也影响村里的产业发展。”经过多番调解,舒某现场转账,付清了拖欠的10384.4元土地租赁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随后,双方补签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充分考虑中药材多年生长特性,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承包款数额、特殊情形等。
4月29日,原告向法庭提交撤诉书,案件就此画上句号,但张黎辉的工作并未结束。5月10日,张黎辉再次来到鲍集村了解该村其他未签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况,并请村委会组织承包户到场,宣讲合同纠纷法律规定。村委会现场与6户承包户补签土地租赁合同,该村的土地承包租赁全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据介绍,今年来,随县人民法院洪山人民法庭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融入司法审判。截至目前,该人民法庭的调撤率达到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