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艾红霞 通讯员 廖原
初夏傍晚,在鹤峰县容美镇官坪村的寨湾堰塘,清风徐徐,呈现出一幅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画卷。
此前,官坪村寨湾堰塘用于渔业养殖,因疏于管理,逐渐荒废,水体环境成为困扰村民的一块“心病”。2022年,容美镇将该处纳入小微水体整治工作,发现该处有水源地,决定将其改为水库。
“我们积极争取专项整治资金30余万元,聘请专业机构对寨湾堰塘进行整体规划。”容美镇水利水产管理站副站长张鹏程介绍,通过打捞漂浮物、清理淤泥等措施,寨湾堰塘一改往日面貌,水质达到饮用水三级标准。
官坪村寨湾堰塘的成功整治,是鹤峰县把河湖长制相关制度转变为治理效能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以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创新性地提出“六合一”河湖管护新模式,将河道及小微水体保洁、水利设施管护、水土保持监管、水资源管理、水生态监管、防汛安全等六大工作统筹到河湖长制统一管理,每年安排资金200万元,在清漂保洁、水土保持、防汛安全、农村饮水等方面持续发力,群众爱水节水护水意识显著增强,实现从“河湖长制”到“河湖长治”转变。
为实现河湖长治久清,鹤峰县严格落实河长巡河相关要求,1207个小微水体落实“一长两员”,在全县设立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责任体系,设立河湖长202人,将44条河流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河库垃圾污染专项整治、小微水体整治、春季护渔、铁炉白族乡交界水域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
据统计,去年以来,12名县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巡河288次,督导解决问题179个,54名乡级河湖长巡河836次。鹤峰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溇水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Ⅰ类标准、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