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柯利华 通讯员 杨子萱 吴卫权
一位买了新农合医保的农民,也是茶叶合作社社员,制茶时受伤,该由谁来报销医药费?
今年4月,浠水县人民法院作为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行政案件。原告申请报销10余万元的医药费,遭到被告英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拒绝。
“合作社不属于用人单位范围,无法申请工伤认定,请求工伤保险理赔时,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以‘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为由不予报销。”办案法官郑学平介绍说。
跨地审理,又是“民告官”,如何把案办好?浠水县人民法院合议庭邀请英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案件协调,向被告反复释法。经过三轮不懈努力,被告同意重新审核报销医疗费,原告撤回起诉。
一直以来,“民告官”被认为是最难的诉讼。一方面,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服判息诉率低;另一方面,案结事不了、告了也白告,老百姓不满意。
“要想案结事了,关键是政通人和。”浠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胡海军说。
事后,浠水县人民法院向被告发去司法建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金核定、支付业务宣传及培训,以保障当事人及时治疗,维护其合法权益。”接到建议后,英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将该项工作纳入整改范围。
5月14日,浠水县人民法院协同英山检察院,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剖析,对部分行政机关开展释法培训。
“这就是我们从2023年推行的‘一案一书一讲’,对每个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发放一份司法建议书,召开一节释法讲堂,力争‘办好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浠水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建军介绍,截至目前,该院已针对行政诉讼案件发出司法建议书22份,召开回访座谈会45次,以实际行动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