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光正、通讯员程雄杰)6月17日,省民政厅发文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全省各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此前,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助力拓展就业新空间,推动社会组织扩大就业资源对接,推动社会组织细化就业服务,进一步培树社会组织就业品牌活动,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吸纳就业政策环境,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助力就业工作宣传。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民政部门连续多年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省民政厅收集社会组织招聘信息,推送至多个网络平台;指导督促各地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落到实处,带动专职就业岗位增加;动员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提供灵活就业岗位,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收集发布行业就业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
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建功先行区、助力共同富裕专项行动,提出了“推动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服务,助力大学生群体就业,到2025年底,吸纳就业人员40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宜昌市引导社会组织围绕基层治理重点领域,挖掘就业需求,开发工作岗位。襄阳市启动“光明谷”社会服务项目,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扶持力度,直接带动高校毕业生,尤其是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就业。黄冈、随州、十堰动员社会组织会员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深挖岗位潜力、整合岗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