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泉、通讯员郑辉霞)6月19日,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宣恩县举行。会议总结了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地坚持目标导向,聚力攻坚,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目标。
会议指出,今年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也是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三年来,全省落实“2(政法专编)+N(司法辅助人员)”模式司法所占比达82.2%。副科级以上建制所从472个增至642个。全省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司法所占比72%以上。全省司法所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4万余件,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000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2000余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6000余件,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提出,各地要以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为新起点,深化政治建设和基层平安、法治、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以及保障能力建设,持续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