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5日

检察监督助企业轻装前行

91件涉企“挂案”被清零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戴小巍 刘怡廷 实习生 李洁

“感谢检察机关监督撤案。我们公司甩掉‘包袱’后轻装前行,运营状况良好。”近日,鄂北某地检察机关负责人到当地一家公司上门走访,了解撤案后企业发展状况,并进行普法教育。

该公司主要从事采购农产品粗加工,然后出口至国外。2023年底,当地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涉营商案件进行巡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已于2021年4月立案,但时间过了近3年未移送起诉,也未按照规定撤销案件,已形成“挂案”。

查阅侦查卷宗、走访涉案单位,当地检察院经细致审查认为,该案所涉罪名无论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还是骗取出口退税罪,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嫌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的,自立案之日起二年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今年4月7日,当地检察院依法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次日,侦查机关依法撤销了案件,并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同步向税务机关移送了线索。

当地检察院以办理该案和落实“检察护企”部署要求为切入点,联合侦查机关制定了涉企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指引,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的监督制约与衔接配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初,我省检察机关启动“检察护企 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围绕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部署开展了12个小专项活动,以更多“小切口”活动做优做实“检察护企”大专项,抓细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专项作为12个小专项之一,要求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重点对2022年1月以来立而不侦、久侦不结、久诉不结等涉市场主体的刑事“挂案”,常态化开展清理工作。

据省检察院介绍,在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立案和侦查活动专项监督行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对涉市场主体案件监督立案、撤案163件,清理涉企“挂案”91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06件。其中,洪湖市检察院在办理翟某某涉嫌诈骗案中,引导侦查机关客观全面侦查取证,证实翟某某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帮助市场主体重回经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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