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竹山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宣判,并在相关部门的见证下,组织当事人在上庸镇圣水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投放鱼苗55万尾,用于补偿修复生态环境。
经查,2022年至2023年期间,郑某、周某、刘某等8人在未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在保护区内使用禁用的渔网、皮划子等工具捕鱼。捕获的渔获物出售后,郑某等8人累计分得赃款1600元至3.6万元不等。法庭上,8名被告人均真诚认罪悔罪。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捕捞水产品大多是“小案”,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却不容小觑。在办案过程中,竹山县检察院着力打造“追青‘竹’绿”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同时,通过追究行为人的修复生态责任,对堵河流域生态环境和社会公众利益遭受的损害进行修复,努力实现刑事处罚与环境修复有机结合。
(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