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评论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建设良好法治环境。
湖北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努力把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进一步释放了在法治层面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的强烈信号。
信心比黄金更珍贵。要让市场主体放下包袱、安心发展,就要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四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从“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保护市场主体交易安全和健康发展”角度考量法律问题和案件处理,给市场主体送出法治“定心丸”。及时化解涉企纠纷、及时兑现合法权益、坚决纠正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防止因案件审理时间过长“拖瘦”“拖垮”企业……自该制度推行以来,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逐年缩短、超审限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执行工作核心指标全面提升,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诉讼成本,明显提升了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
有温度的法律服务,是打造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当前,经济运行还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用法治支撑起更公平、更充足的市场空间,才能不断激发出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创造的活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