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成功运用破前调解机制化解一起破产清算案件,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同时,助力危困企业顺利度过危机。
该案为一起执行转破产案件。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公司已停止运营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江汉区法院执行局将案件移送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转破产程序处理。
因案件标的额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江汉区法院将案件委派至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行破前调解。调解员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虽经营不善,但其主营业务为网络车辆租赁,发展前景尚可,不宜“一破了之”。最终,经法院、调解员组织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债权人协商,双方就如何清偿债务达成和解,债权人撤回了破产申请。
2023年,江汉区法院积极探索危困企业“全生命周期”司法保障机制,与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签署《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破前调解工作机制工作备忘录》,为申请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法律咨询、企业状况识别、调解、程序指引等前端服务,通过引导分流、指导自救等价值功能,努力实现破产案件源头治理,深化危困企业破产拯救工作。目前,江汉区法院已向破产管理人协会委派调解案件5起,并促成1案顺利和解,1案撤回破产申请。
(王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