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是民法典颁布四周年纪念日。郧西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郧西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基地,以“民法典进校园‘典’亮少年的你”为主题,为千余名中小学生讲授民法典知识。
检察官根据参加培训学生的年龄特点,以“民事责任年龄”为切入点,从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区分展开,通过剖析法条、案例分析、有奖问答的形式,让学生们了解在民法上什么年龄段做什么事情是具有民事效力的。最后通过讲解身边的“典”知识,告诉大家如何利用民法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们积极踊跃回答检察官提出的问题,现场气氛热烈。
郧西县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强化涉民生领域案件办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同时,在专项活动中多举措、多形式、多范围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把普法融入监督办案,以检察之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陈雯 罗涛 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