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郑国安)近日,针对交办信访件中反映的私设制砂场污染河道问题,恩施州利川市积极行动,成立专班调查整改,督促相关企业拆除制砂设备,并完成水土保持措施施工。
5月1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反映:中铁六局在建设利川至咸丰的利咸高速过程中,在位于海洋村4组的弃渣场处私自建设制砂场,制砂场紧挨着河道,无环保设施,导致污染,对该村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恩施州严格落实“6小时全链条式”交办机制,迅速交办利川市调查核实。利川市组建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处理。
经核实,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工程在利川市凉雾乡纳水村海洋片区4组利沙线(利川至沙溪方向)南侧有1处弃渣场。该弃渣场为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所明确配套建设的弃渣场,堆放容量为52万立方米。
工作专班在现场发现有未安装完成的砂石料加工设备,包括已完成组装的破碎机1台、分筛设备1套、传送带5条,以及未完成安装的传送带1条(堆放在地面)。现场未安装制砂相关环保设施及配套供电设施,未进行制砂生产。
经核实,该弃渣场所在区域紧邻白岩坪隧道出口,为利用洞渣作路基填料使用,制砂场项目建设主体石狮万弘工程有限公司在弃渣场增设相关制砂设备,计划自采自用。后因劳务合同纠纷等原因,制砂设备未全部安装完成,闲置至今,现场无生产加工迹象,无成品砂石料堆放。
弃渣场南侧紧邻甘溪坝河,经测算,河道与弃渣场外侧挡土墙的水平距离为53.38米,设备堆放点与河道最近水平距离130.27米。5月15日,利川市环境监测站对甘溪坝河弃渣场段上、下游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针对信访件反映问题,利川市水利局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弃渣场内临时截排水沟、沉砂池、密目网苫盖防治等水土保持措施。利川市政府安排专人跟踪督办整改进展,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临时用地范围、用途加强管控,严禁超范围使用、私自改变用途。
据介绍,5月19日,石狮万弘工程有限公司已拆除弃渣场上的制砂设备,5月22日完成弃渣场内临时截排水沟、沉沙池、密目网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