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汤炜玮
5月23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4家涉老“保健品”门店已关停,仍在营业的涉老“食品”“保健品”门店在醒目位置挂出警示牌,明确提示:保健产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坚持“子女家人反对者不卖”“经济条件不允许者不卖”“对产品不了解者不卖”的“三不卖”原则等内容。
汉南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曹旭峰介绍:“自从4月12日收到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和汉南区人民法院发出的《联合建议书》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涉老‘食品’‘保健品’门店进行了3轮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范围是否合规,宣传内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有暗示性,并督促商家在醒目位置挂出警示牌。”
汉南区人民法院和汉南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这份《联合建议书》,起源于一个保健品虚假宣传案例。
在汉南区拥有4家生活保健门店的李某(化名)以免费艾灸、赠送鸡蛋等优惠活动吸引老年人进店,通过组织娱乐活动、免费按摩理疗、坚持打卡赠礼等方式长期维护老年顾客,逐步与老年人建立感情基础,获取老年人信任;利用老年人大多患有不同程度慢性疾病的特点,组织老年人观看宣传视频,用公司培训话术讲解产品功效,虚假宣传所销售的产品具有预防、缓解老年人常见疾病乃至癌症等功效,向老年人推销上述产品。
2023年5月4日,李某被汉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汉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当日,案卷来到汉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邹桦的案头。
从案卷材料中发现,被告人李某曾因虚假广告宣传被行政处罚,但很快又借用他人名义开设新店,重操旧业,一直在试探执法人员的底线。到底怎样才能增强震慑效果呢?
“联合发出司法建议书,从源头治理的角度,推动整个市场的规范。”邹桦和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姜前龙默契地提出建议。
随后,汉南区人民法院将此事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会上还邀请汉南区人民检察院列席。
4月12日,汉南区人民检察院与汉南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来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联合建议书》。
《联合建议书》建议该部门从加强源头监管、加大整治力度、长效跟踪督办、广泛发动群众、部门协作配合等方面,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