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8日

莫让“死规定”为难“大活人”

□ 丁家发

沈阳残障人士朱先生给去世父亲注销手机号,清退卡上194元余额,被要求老人健在的兄弟姐妹子女全部都要来营业厅签署证明放弃继承该号,或出具由公证处提供的公证书,否则无法办理业务。(5月27日《华商报》)

据客服解释,这样的规定确实存在,此举是因为销号业务涉及退还话费余额,且手机号可能注册、绑定其他账户,所以才有此规定。目的是保障已逝亲属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从表面上看,营业厅工作人员“公事公办”,严格执行规定,但在生活实践中,如果死者健在的亲属比较多,且分散各地,为了销户“劳师动众”地全部都来营业厅签署证明放弃继承该号,或者为了一百多元的话费去做公证,显然是不现实的。如果不办理销户会有什么后果?根据客服解释,两个月以上不用就成空号了,欠费两个月之后有可能就二次销售了,卡上的余额也不会清退。可见,为逝者办理手机销号的业务手续十分烦琐,很多人嫌麻烦,只有选择“自动”销号,实则是“被动”销号,这无疑损害了群众利益。

除了注销手机号遇阻,老人去世后,亲属拿着存折去银行取款要求办理公证的事也屡有报道。在存款或话费金额较小的情况下,对老百姓而言,无论是时间成本还是经济成本,都很不划算。一些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应该多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尽量优化工作流程,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应当简化注销、过户等手续,可以凭亲属死亡证明及相关公证文件等资料直接办理。在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不要让“死规定”为难“大活人”,为客户提供更暖心的人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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