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2日

入围全国示范工程——

我省将生态修复汉江中游453个废弃矿山

湖北日报讯 (记者林晶、通讯员刘小莉、许铮)5月21日从省地质局获悉,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2024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竞争性选拔结果公示》,我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成功入选,将对汉江中游的453个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28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涉及汉江中游的襄阳、荆门2市12县(市、区),治理废弃矿山面积达10.76平方千米。

襄阳、荆门两地作为汉江中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地、粮食主产区,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关系到长江流域、汉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社会关注度高。2021年底,财政部与自然资源部联合推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我省积极准备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前期工作。

一年来,受两地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省地质局地质八大队、省水文地质大队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对汉江中游的453个废弃矿山进行了深入勘查和设计,并制定了“一矿一策”的生态修复方案,后协助襄阳、荆门合作申报该项目成功入选全国示范工程。地质八大队环境中心主任黄蔚介绍,该项目将根据“宜草则草、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可以有效地解决废弃矿山存在的地质安全隐患、水源涵养能力受损、土地资源损毁、影响人居环境等突出问题。

据介绍,这是继“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之后,我省成功申报的第二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国家示范工程。该项目计划于2025年底完成,预计恢复及新增林草地面积7.51平方千米、耕地面积1.64平方千米,可转型利用建设用地2.24平方千米,治理区域内植被覆盖率将提高至65%以上,实现汉江流域废弃矿山“清库存”目标,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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